電纜線路的敷設一般有四種方式:直埋電纜敷設、排管電纜敷設、電纜溝或隧道內電纜敷設、橋架電纜敷設。針對這四種敷設方式的施工要求總結如下。
(1)開挖的溝底必須是松軟的土層,如果是石塊或硬質雜物要鋪100mm厚的軟土或砂層。電纜周圍的泥土如含有腐蝕電纜金屬包皮,應清除和換土,埋深應不小于0.7m,穿越農田時應不小于1m。在引入建筑物、與地下建筑物交叉及繞過地下建筑物處,可淺埋,但應采取保護措施,電纜應埋于凍土層以下,當受條件限制時,應采取防止電纜受到損傷的措施。
(2)電纜敷設后,上面要鋪100mm厚的軟土或細沙,再蓋上混凝土保護板,覆蓋寬度應超過電纜兩側以外各50mm,或用磚代替混凝土保護板。
(3)中間接頭盒外面要有鑄鐵或混凝土保護盒。
(4)接頭下面應墊以混凝土基礎板,長度要伸出接頭保護盒兩端600?700mm,電纜自土溝引進隧道、人孔和建筑物時,要穿在管中,并將管口堵塞,防止滲水。
(5)電纜互相交叉,與非熱力管和管道交叉,穿越公路和墻壁時,都要穿在保護管中,保護管長度超出交叉點1m,交叉凈距不應小于250mm,保護管內徑不應小于電纜外徑的1.5倍。
(6)直埋電纜一般使用鎧裝電纜。在鎧裝電纜的金屬外皮兩端要可靠接地,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Ω。
(7)直埋電纜在直線段每隔50?100m處,電纜接頭處、轉彎處、進入建筑物等處,應設置明顯的方位標志或標樁。
(8)電纜與其他管道、道路、建筑物等之間平行和交叉時的.小凈距,應符合規范規定。嚴禁將電纜平行敷設于管道的上方或下方。
二、排管電纜敷設要求
(1)電纜排管敷設
1)電纜排管可用鋼管、塑料管、陶瓷管、石棉水泥管或混凝土管,但管內必須光滑;
2)按需要的孔數將管子排成一定形式,管子接頭要錯開,并用水泥澆成一整體,一般分為2、4、6、8、10、12、14、16孔等形式;
3)孔徑一般應不小于電纜外徑的1.5倍,敷設電力電纜的排管孔徑應不小于100mm,控制電纜孔徑應不小于75mm;
4)埋入地下排管頂部至地面的距離,人行道上應不小于500mm;—般地區應不小于700mm;
5)在直線距離超過100m、排管轉彎和分支處都要設置排管電纜井;排管通向井坑應有不小于0.1%的坡度,以便管內的水流人井坑內;
6)敷設在排管內的電纜,應采用鎧裝電纜。